一、协助系(部)主任分管教学管理工作,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、政策、规定和任务,对本系教学任务和分管教研室的工作负全面责任。
二、负责制定本系(部)各课程的教学计划、大纲,并报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三、协助系(部)主任布置教学工作任务,审定开课教师名单,编排教学进程表。检查监督各教研室开课工作,组织新教师和开设新课教师的试讲工作,督促检查教学各环节的落实和教学工作规范执行情况。组织检查教师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,做好教学检查记录。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实工作,听取学生意见,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。
四、制定系或教学人员的培养计划,组织教学人员的进修和业务考核工作,参与对教学人员的使用、职务评定和聘任、奖惩等工作并提出具体意见,积极做好青年教师帮扶及培养工作。
五、协助系(部)主任做好专业和课程建设工作,根据本系(部)实际情况,提出教学改革方案,拟定有关教学文件,经系领导班子集体会议讨论通过后,组织实施。
六、负责系(部)教学工作会议,监督、检查、指导教研室工作,讨论决定系教学科研行政等方面的重大事宜。
七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籍管理工作,负责本系(部)考务工作、学生的成绩管理工作,按照学院统一安排,做好考试、补考、评卷和考试成绩汇总上报工作。
八、负责实验实训基地建设、管理工作,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工作,审批实习实训计划,组织学生技能竞赛和考核考证工作。
九、协助系主任做好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工作、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、教学和科研项目立项、结题的申报工作。
十、负责征订教材的审查、自编教材和教学资料的审批工作。负责各项教学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和管理工作。
十一、组织好每学期期中期末教学检查,并根据情况向系里提交书面汇报。负责系每学期的教学、科研总结,提出下学期教学工作意见。
十二、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、科研任务,承担的教学工作每学期不少于96学时。
十三、负责处理和完成系(部)主任及上级交给的有关教学方面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