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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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10-09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
2023年度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,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申报方向

紧密结合宿迁市“四化”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,开展基础、应用和技术创新研究,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、持续、协调发展出谋划策

二、申报条件

1.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,具备为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条件、技术装备基础;我校教师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的,须附合作协议。

2.申报项目内容具体,目标明确并可考核,不涉及国家机密、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。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。

3.项目实施期内,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职工,并确保项目实施期内在本完成项目任务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1.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。项目负责人、学校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,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。

2.项目研究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、贡献和影响。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、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、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。

5.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,主持或参加超过2个项目的予以取消主持或参加项目的申报资格。同一项目限一个项目负责人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.与申报项目相同或相似项目已获得中央、省、市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,不得重复申报。

2.实行网上申报,在线填写项目申请表、上传申报书。经科技处审核后生成申报材料,按照封面、项目申报书、附件材料(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、与本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、合作协议以及其他佐证材料)顺序装订成册,A4纸打印平装订,一式一份。

3.申报网址:http://101.37.86.209/sqCloud/

系统操作说明:http://kjj.suqian.gov.cn/skjk/tzgg/202211/e46475a650c34c66916d9c6439254a67.shtml

4. 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17:00,逾期不予受理。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17:00,逾期不予受理。

联系人:陈莹莹 联系电话:18205244794。


附件:2023年度宿迁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