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促进我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,提升高校创新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苏教办科函〔2023〕30号精神,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 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推荐范围
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包括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类。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创新性成果、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、正式发表的论文、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等可以根据类别推荐相应奖项。
二、推荐名额
我校评选推荐上报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1项。
三、有关要求
本奖项推荐按照《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》(见附件1)执行。
(一)第一完成单位须是我校,第一完成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人员,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 3 个。
(二)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 5人,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9人、二等奖不超过7人、三等奖不超过5人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推荐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:
1.已获得过国家级、省(部)级以及厅市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的;
2.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、完成人署名等方面存在争议,尚未解决的;
3.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,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、公共利益的项目,尚未获得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批准的;
4. 涉及国防、安全、保密的。
四、时间安排
1.11月7日前申报者将电子材料发送至科技处指定邮箱;
2.11月8日科技处完成推荐项目遴选;
3.11月9日-11月15日拟推荐项目在学校官网公示。
4.11月16日电子版及纸质材料报送省厅。
五、材料要求
请申报者根据《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(格式)及填写说明》(见附件2)要求,认真填写《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》,并提供相关材料。推荐书及相关材料应当完整、真实。科技处负责推荐项目的遴选和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,符合推荐条件的,将在学校官网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申报者将推荐材料(《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》及附件材料)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一式9份,连同《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》(见附件3)一式3份,于2023年11月15日报送至科技处816室,电子版(Word版和盖章PDF版)发送至指定邮箱。联系人:陈莹莹,联系电话:18205244794,电子邮箱:957799075@qq.com。
附件:1.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
2.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(格式)及填写说明
3.2023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
科技处
2023年10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