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3年申报中、高级职称人员代表性成果送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
各处、室、系、部、二级学院:
为做好我校中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,现将2023年申报中、高级职称人员代表性成果送同行专家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送审范围
申报高校教师、实验技术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教育管理研究中、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,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按照各系列有关资格条件规定需送审人员。
二、申报(送审)资格条件
高校教师、实验技术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申报人员参照《关于公布<外围买球app十大平台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条件>等5个文件的通知》规定的资格条件。
三、送审要求
1.申报副高职称人员代表性成果论文(一式2份)至少一篇,其它成果形式至少市级以上的成果或项目成果(一式2份)一份,送校外3位高级职称专家鉴定。鉴定结果赋分计算:已达到2分、基本达到1分、未达到0分,其中4分以上方可申报。
2.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代表性成果论文(论著)一份或其它成果形式至少市级以上的成果或项目成果一份,送1位高级职称专家鉴定。鉴定结果未达到不予上会。
3.同行专家鉴定结果原则上两年内有效。
4.论文(论著)必须是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(截止2023年3月31日),且可在“中国期刊网”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到。凡作为第二作者的论文以及在增刊、内刊、专辑、论文集上刊登的论文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。
5.其他系列按照省主管部门有关文件送审要求执行。
四、材料要求
1.送审论文须提供刊物的封面、目录、正文、封底的复印件,并在目录上用彩色荧光笔把自己姓名、论文名称涂上色彩。论著须提供原件(论文正文部分可在期刊网打印)。
2.请申报人员填写《同行专家鉴定表》和《2023年同行专家鉴定汇总表》(以下简称《汇总表》),交人事处。《同行专家鉴定表》中的“鉴定结论意见(B)”须单页打印,当页“代表作题目”须自行填写。
五、其他要求
1.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,申报者个人不得指定送审学校或指定专家进行鉴定。一经发现,已鉴定的材料无效。
2.请申报人员于5月8日上午10点前将《汇总表》及其他送审材料报送至人事处(《汇总表》须有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)。由于职称评审工作在全校统一进行,时间要求严格,逾期不再受理。
3.同行专家鉴定工作仅是对申报人员的代表性成果进行同行专家评议,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基础性工作,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后续工作随后开展。
4.申报人员需按标准缴纳送审费,送审费全部用于同行专家鉴定,申报人员只要进行了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,送审费即不能退还。
5.送审费标准暂定为:副高每人1500元(多退少补)。
6.联系人:赵会会 联系电话:0527-84258281
附件1:同行专家鉴定表
附件2:上年度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结果使用申请书
附件3:同行专家鉴定汇总表
附件4: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封面
附件5: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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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
2023年4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