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高度重视资助育人工作,紧紧围绕“立德树人”这一根本任务,围绕“育人成才”具体目标,健全管理制度,完善资助体系,严格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,全面推进精准资助。具体资助政策有:
一、国家助学贷款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。需贷款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在当地县(区)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,金额最高不超过16000元。
二、国家奖助学金(8000元/人)、国家励志奖学金(5000元/人)、国家助学金(2300元-4300元不等)、校内奖学金(500元-1500元不等)、校内助学金(200元-500元不等)等奖助学金资助政策,用以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三、学费减免,残疾学生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、确实无力交纳学费的学生,如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、孤儿、其他特殊困难学生,可以根据困难程度申请减免全部或部分学费。
四、勤工助学,我校在图书馆、食堂、快递站及等设立勤工助学岗位,鼓励大学生参加劳动获取报酬。
五、困难补助,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临时性、突发性的生活困难,学校设立临时困难补助,如发放疫情期间困难补助和洪涝灾害专项资助等,以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困难。
六、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学生可在“江苏学生资助”微信公众号中填写家庭经济信息、申请认定;通过困难生认定后,方可申请各类资助项目。
七、我校在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同时,加强励志、感恩及社会责任感教育,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着力培养受助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自立自强、知恩感恩、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,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样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,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,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八、开学后请随时关注班级动态,及时了解更多资助信息。